乌拉部故城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旧街村,距吉林市区约35公里,为明代扈伦四部(乌拉、哈达、叶赫、辉发)之一的乌拉部都城。
古城规模较大,总面积约90万平方米,分筑内、中、外三道城垣。内城略呈梯形,周长786米,中央有大型建筑台基;中城呈不规则四边形,周长3531.4米,外壁陡峭,内壁斜缓;外城也呈不规则的四边形。各道城墙的城外均有护城河。城墙均系分层夯土筑成,每层厚度在6-10公分之间,夯层明显,有排列有序的柱洞痕,中城北墙东段还发现用土坯垒砌的城墙。
1961年古城被列为吉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9月,吉林省博物馆会同吉林市博物馆对乌拉古城进行了调查。多年来古城内出土了许多珍贵文物。古城内现已辟为农田,并有多座民房建筑。古城虽历经沧桑,但保存基本完好,雄姿不减当年,对于研究东北特别是吉林地区明代的历史具有重要的价值。
乌拉部故城即明代乌拉部都城。据历史文献记载,元明之际,乌拉始祖纳齐布禄建扈伦国于辽东,乌拉为扈伦国之一部,后被乌拉百姓迎奉为部主。纳齐布禄传其四世孙都尔机。都尔机次子古对珠颜于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继主乌拉部,古对珠颜传到其孙布颜时,收服附近诸卫,于乌拉河东岸洪尼地筑城,其国号叫乌拉,自称国王。乌拉国的领地,大致包括今吉林市区、永吉、双阳县、榆树市、舒兰市、蛟河市等地。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正月,努尔哈赤攻占了乌拉城,乌拉国亡。新中国成立以后,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乌拉古城的保护工作。1961年列为吉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9月,吉林省博物馆会同吉林市博物馆对乌拉古城进行了调查。这次调查形成了一篇名为《明代扈伦四部乌拉部故址—乌拉古城调查》的报告。1960年、1985年以及2008年的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乌拉古城进行了调查。
乌拉部故城分筑三道城垣:内城、中城和外城,总面积约90万平方米。城垣绝大部分为夯土构筑,夯层厚约6-10厘米,并有排列有序的夯窝,中城北墙东段为土坯垒砌,各道城垣外均有护城河。三道城垣之中以内城保存最好。
内城,大致呈梯形。东墙长201米,西墙250米,南墙171.5米,北墙163.5米。城垣周长为786米。墙高3-4米,顶宽1-3.5米,基宽10-12.4米。正南有一门,宽3米。城的四角有高出城墙而又凸出城壁的台基,推断为角楼建筑址。内城中央偏北,有一座夯土构筑的略呈椭圆形的大型建筑台基,俗称“白花公主点将台”,东西长50米,南北宽25米,台基面略呈龟背形,中间高四周低。台基构筑方法与城墙相同,亦为夯筑。内城外侧护城河遗迹尚依稀可见。
中城,大致呈不规则四边形,东墙长879.4米,西墙1409米,南墙584.7米,北墙648.2米,城垣周长3521.3米。东墙和北墙保存较好,南墙与西墙绝大部分遭破坏,西墙因濒临松花江,破坏较为严重。城墙现高5米许,顶宽1-2.6米,基宽15-23米。墙的外壁陡峭,内辟斜缓。中城有城门3处,即东门、南门、北门。现门宽为5、6、10米不等。同内城一样,城墙四角也有角楼建筑台基,高出城墙0.7-1.8米。东、南、北墙外均有护城河遗迹,现宽20米左右。
外城,呈不规则四边形,保存下来的东、南、北墙,断断续续,西墙被江水冲毁。
在古城内外曾发现一些文物,如1957年于“白花公主点将台”正南方约500米处出土唐宋铜镜、北宋铜钱、辽代铜镜、铜鞭穗和带钮铜饰物等;1960年在中城出土铜火铳一件。
乌拉部故城于1961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客观上由于此后没有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严加管理,特别是在文革期间,古城遭到一定破坏,破坏的形式主要有开渠、葬坟,也有的开荒种地、兴建房屋、开道等。自1983年成立永吉县文物管理所和1992年成立吉林市文物管理处以后,上述破坏行为得到了控制。另外由于古城墙系夯土构筑,水灾、风灾等自然因素也造成一定破坏,并且这些自然因素在未来会对古城城墙造成进一步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