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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4-11-1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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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34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征收目的及用途

  (一)拟征地位置、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金珠镇安达村,东至安达村耕地,南至吉林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北围墙,西至安达村耕地,北至吉钢大路。拟征地块面积2.4082公顷(具体征收位置、范围及面积详见征地范围图)。

  (二)征收目的:为实施吉林市“十四五”规划。

  (三)拟征地块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龙潭区人民政府将责成有关单位于2024年11月14日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公告。

  三、其它事项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

  初审:潘法圣

  复审:刘苏逸

  终审:刘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