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捷报比分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吉市整改办发〔2024〕8号)要求,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十三)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龙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娄泽群,联系电话:63041815)
吉林市龙潭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序号十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整改任务 |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缺失。《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制度。在本省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基本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排放检验信息等信息编码登记”等。督察发现,吉林市2019年以来累计完成编码登记2685台,制牌发牌672台,仅占25%。 |
整改目标 |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制发牌比例进一步提高。 |
整改措施 |
(一)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日常监管,做好信息采集,建立管理台账,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制度。2024年12月底前,推动已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制牌发牌比例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执法人员和排放检测人员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和抽查,严禁使用无编码或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大力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及时填报系统并开展审核工作,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台账,并长期坚持查漏补缺,指导企业及时将新购入设施进行登记。截至目前,已有430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登记,完成审核400台,通过对数据梳理并与企业沟通,其中38台设备不再用须删除数据,30台正在审核并加快落实制牌发牌工作,已完成制牌发牌338台,占已审核93.3%。未完成制牌发牌工作的企业将及时沟通将问题解决,动态更新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台账。 (二)结合各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在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物流园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期间,对5家企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登记的设备指导企业及时进行登记,同时告知企业要落实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杜绝出现冒黑烟的情况,保证尾气达标排放,分局将联合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企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行抽查。 |
信息来源:整改办
初审:刘越
复审:娄泽群
终审:张深申